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经营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

祁门房产网_祁门二手房 2019-12-23 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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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加强对商品房销售工作的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坚决遏制变相投机炒作商品房等行为,让住房回归居住属性,近日,市房管局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发布了《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经营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同时出台相关措施,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和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管理工作。

通知规定:开发企业取得预售许可证后,方可进行商品房认筹、销售。在取得预售许可之前,开发企业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资金方式进行认购。原则上,开发企业认筹销售必须向社会公开,不得设置任何形式的门槛剥夺消费者购房权利。

2017年以来,我市房地产市场热度不减,不少新开盘企业要求客户验资,这对购房者来说虽然没有太大影响,但是购房程序变得繁琐,而且一旦摇号未取得房源,对客户来说心里落差较大,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通知还规定,今后,已认筹成功的购房户,除父母与子女、夫妻之间外,开发企业不得予以更名。如购房户放弃认筹商品房的,该商品房退回开发企业并重新对社会公开发售。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受理预购商品房转让委托代理业务,不得办理未经批准预售和未取得产权证的商品房代理业务。

编辑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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