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从4月10日起施行住房公积金使用新政

祁门房产网_祁门二手房 2019-12-24 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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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市住建委、市财政局、市房管局、人民银行黄山市中心支行、市公积金中心联合出台了《关于适度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该通知规定,我市从2017年4月10日起,规范住房公积金贷款缴存期限,适度下调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停止向第三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向家庭名下已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适度调高区县住房公积金贷款计算基数;同时,适度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
    此次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是我市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整改意见要求,结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运行实际,为积极应对、有效防控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保证住房公积金健康、可持续运行,维护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而采取的调控措施。此次新政策体现了以下政策取向:一是支持房地产去库存,不影响职工购房的购买力,没有调整职工购房首付款比例,而是从规范住房公积金使用、调整房贷资金来源结构入手,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银行贷款组合的力度;二是体现了分类调控,即放开一次贷款,限制二次贷款,停止三次(套)贷款,对一次、二次贷款的最高限额也作出区别对待,以便支持住房刚需者的贷款需求,压缩投机投资性贷款需求;三是体现了因地施策,提高了区县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计算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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