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新规:八种情况不用缴纳物业费

祁门房产网_祁门二手房 2019-12-24 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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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最新的物业管理条例

  以下8种情况可以拒缴物业管理费

  ▼

  1、物业费的收取应该从业主收到收楼通知书之日算起,而不应该从购房合同写明的交楼日期算起。如果开发商没有通知业主收楼,因此延迟收楼的,业主可以拒绝缴纳这段时间的物业费;

  2、物业公司没有和业主签合同的情况,业主可拒交;

  3、对于物业公司要求交纳供热、中央空调等动力设备产生的能源费用不在业主交纳范围内的,可以拒绝交纳;

  4、物业服务质量过差可暂时拒交,但要有有力的证据,并找寻实质解决办法;

  5、物业提供合同内未约定或未经业主同意的服务时,业主有权拒交;

  6、物业公司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情况 ,业主对擅自提高的部分可以拒交。

  7、因房屋质量问题还未交房的,物业费是由开发商交纳;

  8、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的情况,业主可拒交。

  有以上8种情形的

  我们可以理直气壮不交物业费,

  当然要是有如下情况,

  物业或许还得给我们倒找钱呢!

  去年江苏苏州一小区的业主就很开心:

  小区业委会发大红包,

  606户人家总共领到了24万元现金

  并且,还是由业委会成员

  挨家挨户把这个大红包送到居民手中

  原来,该小区业委会和物业签订了协议

  从他们那里争取到了小区的公共收益。

  而公共收益这笔钱

  其实咱们每一家都有份!

  小编就先来说说

  啥叫 公共收益

  ↓↓

  请问,你们家小区的电梯里

  是不是这样的

  ▼

  ▼ 

  这样的

  ▼ 

  或者这样的

  不管是啥样的,

  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

  那就是总有广告出现在电梯间!

  而且

  好像里面的广告总是在变化,

  没几天就得换个新的!

  当然,这些广告不是谁都能贴的,

  都要收费!

  这个看似很正常的场景

  你有没有想过以下这些问题?

  比如……

  物业靠这些广告赚了多少钱?

  物业用公共区域打广告

  经过你的同意了吗?

  广告收入所得如何利用

  告知全体业主了吗?

  这些项目,收钱的虽然是物业

  但是,物业只是代为管理

  根据我国《物权法》和有关规定

  住宅小区内的公共场所、公用设施

  属于全体业主共有。

  因公共设施所产生的广告收益,

  归!业!主!共!有!
 

  看到这,

  就有人质疑,

  这笔钱我能要到吗?

  苏杭有小区成功给业主

  发了100多万元

  ▼

  重庆、成都也有小区成功给业主

  发钱!

  ▼

  大家懂了吧~

  其实这些钱应该归业主所有!

  都别忙着羡慕人家了

  心存疑虑的

  赶紧去问问小区的业委会

  问清楚这些收入到底去哪了!

  物业的好坏,

  直接关系到居住环境的好坏,

  作为小区公共资产的“管家”,

  物业应该在收费的项目、标准、用途等

  方面做到公开透明,

  以减少物业纠纷,切实保障业主权益。

  而广大业主也要积极配合物业的工作,

  业主与物业是“好伙伴”,

  大家一起努力,才能创建更美好的家园!

 

编辑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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