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门县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告知单

祁门房产网_祁门二手房 2019-12-23 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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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办理机构全称: 祁门县房地产管理局。
二、办理地址:新十字路口房管局大楼一楼。
  三、办理联系电话: 4505031、4512738。
  四、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8号《房屋登记办法》。
(一)初始登记: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必收要件: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4、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5、房屋已竣工的证明;6、房屋测纷报告;7、维修基金缴纳证明;8、其它必要材料。
  (二)转移登记: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必收要件: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房屋所有权证书和土地使用权证明;4、房屋所有权转移证明材料(房屋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或继承公证书、分割或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等);5、完税证明;6、房屋测绘报告;7、交易申请表;8、其它必要材料。
  (三)变更登记: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必收要件: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房屋所有权证书;4、证明发生变更事实的材料;5、其它必要材料。
  (四)注销登记: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必收要件: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房屋所有权证书;4、证明房屋消灭的材料;5、其它必要材料。
  (五)抵押权登记: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必收要件: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房屋所有权证书(在建工程抵押权登记、最高额抵押权登记等则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4、抵押合同;5、主债权合同;6、其它必要材料。
  (六)抵押权注销登记: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必收要件: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房屋他项权证书;4、证明房屋抵押权消灭的材料;5、其它必要材料。
  (七)其他登记见《房屋登记办法》。
  五、说明:1、房屋登记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就登记事项进行公告。公告时间不计办理时限;2、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3、申请登记材料应当提供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应当提交经有关机关确认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4、监护人代为申请未成年人房屋登记的,应当提交证明监护人身份的材料;处分未成年房屋申请登记的,还应当提供为未成年人利益的书面保证;5、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登记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委托书应经有关机关确认或办理公证。
六、办理程序:1、申请;2、受理;3、审核、审批;4、记载登记薄;5、发证。
 

编辑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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