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安徽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办法》和祁政办秘〔2014〕29号《关于做好2014年住房保障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将各社区初审上报并经县民政局、县房管中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交管大队等多部门复审的保障房实物配租对象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2014年8月29日至2014年9月5日),公示期限内,我中心安排人员值班,接受群众来电来访(节假日不休息)。
值班电话:4526345 4512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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