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内其他城市市民想在黄山市公积金贷款买房?黄山市民想申请公积金贷款在省内其他城市买房?这些都可以了!按照安徽省住建厅通知要求,9月1日开始,安徽省各地将开展省内异地购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省内异地购买住房,可以任选向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或房屋所在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黄山市将结合本地实际,于2014年9月1日起开始实施《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效能的通知》,并就开展省内异地贷款业务提出如下具体贯彻意见。
一、在黄山市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省内异地购房,仅指为解决本人或配偶、子女在购房地实际居住需求而购买的自住住房。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或配偶、子女在购房地就业、就学或常住的有效证明。
二、异地购房人须是安徽省内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的职工。其在黄山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黄山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三、在省内异地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地址在黄山市行政区域内的,既可向缴存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也可向黄山市公积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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