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黄山市中心支行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的通知》(黄银发〔2015〕58号),现就本市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从2015年6月28日起,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维持0.35%不变,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由原来的1.85%下调至1.6%
2、从2015年6月2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3.25%下调至3.0%;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3.75%下调至3.5%。
2015年6月28日(含)以后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本通知规定;2015年6月28日(不含)前发放的未到期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16年1月1日起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附: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并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通知》(银发〔2015〕143号)
2015年6月29日
编辑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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